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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利剑 | 消失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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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寒  发布时间:2024-07-26 18:48:20 打印 字号: | |

与执行法官玩“躲猫猫”,上演消失的“他”。2024年7月25日,沿滩法院对一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李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支付李某借款15万元及利息。王某无视生效判决,2023年,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逃避执行,上演消失的“他”

执行法官多次敦促王某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均未履行。2024年4月,李某向法院提供王某的工作地点,执行法官遂前往成都,拟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组织双方协商还款计划。王某远远看到法院工作人员后,就电话联系执行法官,“法官,你过来嘛,我就在XX加油站(距离该工作地点10公里左右)等你”。执行法官到达该加油站后,王某又以“我正在吃饭,你们等一会儿嘛”“你稍等一下嘛,我马上过来”“你等斗嘛,十分钟”王某采取多种“躲猫猫”方式让执行法官等候。当执行法官多次要求王某告知其地址并前往时,王某拒不告知,始终不与执行法官见面。最终执行法官也未能见到王某。

无处可逃,执行亮剑捍权威

2024年7月22日,执行法官再次接到李某电话,称王某将于7月25日作为原告在金堂县人民法院开庭。核实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组织4名干警前往金堂县人民法院。途中,李某告知执行法官王某并未在金堂县人民法院出庭,也未见其行踪。执行法官遂准备再次前往王某曾经工作的地方查找。随后李某又来电告知王某已现身金堂县人民法院。此时,执行法官距离金堂县人民法院还有15分钟左右的车程。执行法官立即联系金堂县人民法院请求协助,获得金堂县人民法院的支持,金堂县人民法院通过给王某释法明理为执行法官争取时间。最终,沿滩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拘传王某。

    经过长时间耐心劝说、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王某仍然找各种理由搪塞、拖延,不愿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遂依法经审批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执行惩戒措施。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司法权威不容亵渎。王某为自己的无知、无畏、无惧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下一步,沿滩法院将以全市法院打造“红梅利剑”执行品牌为契机,持续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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