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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言有为,共绘营商“同心圆”,沿滩区法院联合区工商联(商会) 出台民营企业“诚信诉讼白名单”制度,架起服务民营企业“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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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学俊  发布时间:2024-06-26 17:48:09 打印 字号: | |

针对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和涉民营企业纠纷不断上升的现状,沿滩法院为发挥法院司法审判职能和工商联民营经济“娘家人”的桥梁纽带作用,提档升级法院+工商联《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区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协作机制在立足自身司法审判职能的基础上,充分借助工商联贴近企业、熟悉企业这一突出优势,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以更加务实举措推进我区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工作,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和动力6月25日,沿滩区人民法院、沿滩区工商联(商会)举行签约仪式,联合出台《 关于构建民营企业“诚信诉讼白名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余杰,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尚参加签约仪式,并进行了座谈交流。

《意见》旨在通过充分发挥区工商联密切联系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诚信诉讼白名单”制度,进一步形成正向信用激励,切实将企业优质信用资源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能让诚信企业享受更多信用红利、增强守信企业获得感,以司法力量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意见》共十条,对“诚信诉讼白名单”企业的入围条件、审核程序、入围后享有的司法服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申请进入“诚信诉讼白名单”企业由区工商联分年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法院推荐产生。区法院将为列入“诚信诉讼白名单”的企业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与企业对接进驻机制,及时跟踪了解梳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若列入“诚信诉讼白名单”的企业有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区法院将建立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提供诉讼风险评估、最新政策咨询、法律法规释明等精准司法服务,严格卡点在院解纷时间,并根据需要对符合条件的“白名单”企业出具“诚信诉讼企业”证明。积极采取案外协调、沟通协商、执行和解等方式处理,快速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

座谈会上,余杰表示,本次合作,是区法院与区工商联联合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主动延伸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的有力举措,工商联(商会)将充分发挥工商联及其所属商协会的能动作用,同法院一起依托多元解纷化解机制,帮助民营企业盘活资源、纾危解困。

姜尚表示,区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致力于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同区工商联的沟通联系,落实落细“法院+工商联”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和工商联(商会)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方面的作用,今后的工作中,将深入落实“诚信诉讼白名单”及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在诚信建设上同向发力,不断扩大“诚信诉讼白名单”的适用范围;在联动协作上深层发力,强化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激励弘扬诚信行为,大力开展诚实守信法治宣传;在便民惠企上全面发力,及时纠正和惩戒企业失信行为,持续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双向互动。

 

 

责任编辑:沿滩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