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负责综合性办文办会、文秘、信息、宣传、保密、档案、代表委员联络、决议事项督办、社会综合治理,以及其他与政务后勤保障相关的工作。
2.政治部(督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人民陪审员管理、内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与组织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3.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及立案审查,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调解、立案调解、信访接待、诉非衔接,案件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送达,司法评估、拍卖、鉴定,以及其他与立案和诉讼服务相关的工作。
4.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各类刑事一审案件,负责总结刑事审判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刑事审判相关的工作。
5.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各类民事一审案件,负责总结民事审判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民事审判相关的工作。
6.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各类行政一审、行政赔偿一审、行政非诉审查以及国家赔偿案件,各类再审案件,为平衡各审判庭任务量分流出的部分案件,负责总结行政审判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行政审判相关的工作。
7.执行局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本院各类执行案件,总结执行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执行相关的工作。
8.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主要职责:负责案件评查、司法公开等审判管理工作,负责审判委员会、调研、案例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负责其他与审判管理、司法事务相关的工作。